雷竞技员工特殊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青大学字[2018]22号,2018年5月3日印发)
第一条为落实《雷竞技员工资助工作条例》,做好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资助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殊困难补助的资金来源。学校利用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提取的部分员工资助资金设立员工特殊困难补助基金,用于向遇到特殊情况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发放困难补助。
第三条申请特殊困难补助的员工应符合《雷竞技员工资助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特殊困难补助的种类及发放办法。
集团特殊困难补助是指在特殊的时间或遇到特殊情况下,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特殊困难而发放的补助,如临时困难补助、节日补助、回家交通补助、走访慰问金、受灾家庭员工补助、 临时伙食补贴等。
(一)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是学校为帮助因员工本人突发事故或家庭遭 遇重大变故而造成暂时生活特别困难的员工所采取的资助措施。
1.申请金额
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员工遇特殊情况经研究可以酌情处理。
2.申请和发放程序:
(1)员工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填写《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交所在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后报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并办理发放手续。
(二)节日补助
用于节假日期间向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发放的过节补助。
(三)回家交通补助
寒暑假之前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回家路途较远的员工发放回家的交通补助,根据路费的多少酌情发放,发放金额不超过实际所需路费,假期前发放。
(四)走访慰问金
集团领导和各学院政工人员每年寒暑假期间对部分特困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宣传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资助政策,了解家庭经济状况,并送去慰问金。
慰问金等级: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学院在寒暑假前选择典型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员工作为走访对象,填写《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员工走访登记表》,报员工资助管理中心,由学校在放假前将慰问金发放至学院,各学院进行走访。学校选择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员工由校领导及员工处工作人员进行走访慰问。
(五)其他遇到特殊情况需发放特殊困难补助时,由员工处 向校领导提交发放报告,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发放。
第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关办法同时废止。
第六条本办法由员工工作部(处)负责解释。